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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财险
平安财险隶属于平安保险集团,总部在深圳。经营业务范围涵盖车险、财产险、工程险、货运险、责任险及意外健康险等业务。

平安团体意外险(互联网)2024高保额版

支持在线实时出单!3人起保; 最早生效日期T+1;

投保地区
全国(不含港、澳、台及天津市地区)
适合人群
16-65周岁 1-5类企业员工

是否涉及高处作业

意外身故、伤残保障

10万元 20万元 30万元 40万元 50万元 60万元 70万元 80万元 90万元 100万元

意外伤害医疗

1万元 2万元 3万元 4万元 5万元 6万元 7万元 8万元 9万元 10万元

意外住院津贴保障

100元/天
购买份数
保 费
¥ 83
立即购买 制作计划书

产品亮点

    • 01

      承保职业范围广

      可承保1-5类职业

    • 02

      保额高

      1-5类职业意外身故保额最高100万

    • 03

      支持短期保障

      支持年单,支持3-11个月短期保障

    • 04

      可保高空作业

      涉及高处作业的,需按5类职业涉高费率投保出单,无需高空作业证

保障内容

个人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障
是否涉及高处作业

    投保时需如实告知“是否涉及高处作业”:被保人涉及高处作业的,需按五类职业选择涉高费率投保出单,投保时未按照涉高费率承保的保单,保险公司不承保任何情形下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时所发生的任何事故,不论被保险人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投保时按照涉高费率承保的保单,本保单承保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发生的意外事故,但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措施,出险时如因未系绑安全带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除高空作业外,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特种作业的相关定义以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准。

意外身故及伤残
10万元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原保监会保监发(2014) 6号发布,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公司按《伤残评定标准》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本保单意外伤残定残采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标准,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对应给付比例分别为意外伤害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

意外伤害医疗
1万元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伤害且在符合本附加保险合同释义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治疗,对于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实际发生的必须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按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及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意外医疗费用,本保单承保每次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合理意外医疗费用,100元免赔100%赔付。

意外住院津贴
100元/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在符合本附加保险合同第十一条释义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特定传染病诊治定点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计算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次事故最高赔偿天数90天,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天数180天。

    被保险人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但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天数以一百八十天为限,当累计给付天数达到一百八十天时,本附加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投保须知

  • 保险公司及机构说明 : 本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天津市为拒保地区。对于保险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但保险公司会在用户服务和时效上提供竭力保障。
  • 投保年龄 : 本产品适用于16岁(含)至65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生活的自然人。 本方案不承保钢结构安装工人。
  • 职业要求 : 1、本保单职业分类以《平安职业分类表2014版》为准,如被保人涉及多个职业岗位的,应以职业类别最高的岗位进行投保。如被保人出险时实际职业类别超出投保的职业类别范围,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产品对于部分行业/工种/地区约定如下:
    1)以下工种不允许投保:涉及电力、通信、通讯等户外铁塔设备的架设/安装等施工人员、室外空调安装工、钢丝绳/钢丝/钢绳制造工、外墙施工人员、井下深坑(超2米)、海上、空中、枪弹炸药、造船、铁路建筑、隧道和桥梁建筑;
    2)投保人名称中含以下关键字的企业不允许投保:拆、拆房、房屋、疏浚、脚手架、危险品、幕墙、电梯、铁塔、珠宝、黄金、贵金属;
    3)注册地或营业地在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及张家港市地区的企业团体,仅限投保1-2类职业;
    4)注册地或营业地在广东省-江门市地区的家具木材制造业不允许投保;
    5)天津及所辖地区的企业不允许投保;
    6)以下类型业务只允许投保1-3类职业:劳联、产联、人力资源、人力、人资、企业咨询、人才服务、人力介绍。
    3、投保时需如实告知“是否涉及高处作业”:被保人涉及高处作业的,需按五类职业涉高费率投保出单,投保时未按照涉高费率承保的保单,保险公司不承保任何情形下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时所发生的任何事故,不论被保险人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投保时按照涉高费率承保的保单,本保单承保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发生的意外事故,但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措施,出险时如因未系绑安全带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4、除高空作业外,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特种作业的相关定义以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准。
  • 投保份数 : 本保险每位被保险人限投1份,多投无效。本保单各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内,若具有由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承保的其他团体意外险,且在其他团体意外险中有与本保单相同保障责任的,相同保障责任保险金额不累计叠加,保险人仅按相同保障责任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 保障区域 : 全国范围(除港澳台地区),天津及所辖地区的企业不允许投保。
  • 生效时间 : 最早起保时间为T+1(T为投保成功日)。
  • 医院要求 : 本保单中医疗相关保障仅限公立二级(含)以上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如下地区及医院进行医疗就诊及住院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2)江苏省的徐州市、南通市所有医院;3)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4)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0五医院;5)吉林省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中医医院、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6)黑龙江省中医医院;7)河北省的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坊市固安县所有医院、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8)河南省的信阳市所有医院、开封市所有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洛阳东方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焦作市博爱县中医院、郑州市中牟县中医院、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人民医院;9)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潍坊市高密县的所有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医院、滨州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莱阳市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威海市文登整骨医院;10)四川省的宜宾市所有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11)贵州省的遵义市绥阳县中医院;12)广东省的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茂名市电白区人民医院;13)湖南省的衡阳市中医正骨医院;14)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15)所有私营医院。
  • 免赔额 : 1、意外医疗费用,本保单承保每次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合理意外医疗费用,100元免赔100%赔付。
    2、意外住院津贴:每次事故最高赔偿天数90天,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天数180天。
  • 赔付比例 : 本保单意外伤残定残采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标准,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对应给付比例分别为意外伤害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
  • 特别提示 : 1、本产品投保时需提供《投保人确认函》盖章扫描件,盖章必须清晰完整,若提交的资料盖章不符合保险公司规定,请在我司客服人员联系之后重新提供盖章件,以免影响理赔。
    模板下载:《投保人确认函》
  • 保单说明 : 本计划为网络销售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并出具电子保单(无纸质保单),您可拨打平安保险公司电话95511查询、验真。电子保单将在您支付成功后的半小时内发送至投保人邮箱。
  • 发票说明 : 本保险提供电子普票或者纸质专票。
    开票小贴士:您购买的产品中包含医疗费用与住院津贴两项条款,均属于健康保险,根据税务局规定,一年期及以上健康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故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将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查询和验真 : 您可以致电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对保单进行查询和验真。
  • 监管评价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最新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评价结果等信息,请登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信息披露页面http://property.pingan.com/gongkaixinxipilu/changfunenglixinxipilubaogao.shtml进行查询。
  • 理赔指引 : 1.本保单附加《平安产险附加及时通知保险》,出险后需48小时内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超过48小时且在7个工作日内报案,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住院津贴均赔偿金额均免赔10%;超出7个工作日报案的,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住院津贴赔偿金额均免赔30%。 因延迟报案影响保险人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2、流程指引
    ①理赔报案、材料上传及进度查询
    下载"平安好生活"APP,首页"办理赔"-"点我报案"-输入被保人信息,报案成功后按页面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理赔材料,理赔进展可在APP内"办理赔"-"赔案查询"查找
    ②理赔材料
    下载"平安好生活"APP,首页"办理赔"-"理赔材料"或“理赔指引手册”,根据事故类型查询所需材料清单。
  • 服务说明 : 1、批改/退保:
    (1)本产品支持保全:增人、减人及替换,已出险的被保险人(含已报案未理赔和已理赔)不支持批改(包括批减、替换、退保)。
    (2)如需退保,请联系专属顾问并根据相应指引提供完整申请资料。本保单出险人员不得退保
    2、争议及投诉:若您对保单服务有争议及客户投诉等需求,可拨打中国平安热线95511,将有客服专员尽快为您处理。
  • 支付方式 : 本产品支持公对公转账,保险公司账户如下:
    户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
    账号:5012100051975
  • 如实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您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投保流程中的各项内容,不可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及本保险合同约定解除保险合同。
    1)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2)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的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应当退还保险费。